2011年6月,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德国环境部签署了《关于在关于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简称《备忘录》),并于2012年6月8日,在青岛举行了第一次工作组会议,宣布“中德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项目联合工作组”正式成立,双方就“中德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项目联合工作组章程”和工作组工作计划(2012—2013)达成基本共识,并签署会议纪要。。
为落实《备忘录》,2013年9月2日,中德双方在德国柏林召开了“中德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项目联合工作组”第二次工作组会议。
会上,双方对一年来的工作进展、研究成果进行了报告和总结。中德双方的政府机关、研究机构、电池生产企业和回收企业分别介绍了本国动力电池发展及资源化有关情况,就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现状及发展趋势、生产者责任延伸机制、汽车企业建立动力电池回收系统、既有电池回收体系的借鉴意义、动力电池回收展望等进行了专题报告。会议还讨论了中国动力电池回收及资源化利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探讨。
中德双方一致认为,中德动力电池回收领域合作潜力巨大、前景广阔,进一步加强双方在该领域的合作,有利于促进两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德双方一致同意,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在中国建立动力电池回收示范项目的可行性和各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