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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能源装机目标超预期增量

2013-01-29 08:17:22 来源:《电力电子技术》网站 浏览:2506

    近期热门话题“雾霾”让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现状进入了公众关注的视野。
  从1月中旬起开始弥漫于中国中东部绝大部分地区的雾霾天气中,多地PM2.5监测值达到了被视作“重度污染”的200,部分地区如北京的瞬时监测值甚至突破了1000,而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值则仅为25。
  经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所的观测研究显示,此次构成雾霾天气的成分中,汽车尾气、燃煤成为此雾霾中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两者的比例合计超过了80%。以油、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间接成为了污染的“推手”。
  新近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倒是透露出了一丝改革的曙光:明确了新能源装机总容量,提出今年全年要新增水电装机2100万千瓦、风电装机18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000万千瓦。尤其后两者的目标均超出了业界预期。
  “在具体的实施细则上,补贴政策由谁来做、电网如何兼容等问题若得不到明晰,要实现上述装机任务并非易事。”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副理事周大地表示。
  正因如此,关于出台并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政策的呼声再起。2012年初讨论稿出台之后,这一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涉及能源电力行业诸多环节而迟迟没能进入实施阶段。国家发改委能源所可再生能源中心主任任东明表示,2013年能否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依然尚无定数。

超额目标激励
  近期,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发电产业发展的通知》,实现“十二五”新能源装机由原规划的700万千瓦到1100万千瓦的跃升。
  1月23日,《太阳能光伏行业准入条件》草案有望近期内讨论通过,这一源自能源局新能源司的消息可能让太阳能光伏行业出现一轮“资格洗牌”。
  据悉,“准入条件” 将对企业研发能力、生产规模、出货情况、专利数量等各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范围囊括了硅棒、硅片、电池、晶体硅组件以及薄膜太阳能电池生产商。准入条件要求未达标的企业,金融机构不得向其提供贷款和其他形式的授信支持,产品出口不得享受出口退税等优惠政策、在国内应用不得享受相关补贴。
  这一“准入条件”旨在避免之前“蜂拥”上项目的情况再度出现。 事实上,在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目标的引导下,地方政府已经跃跃欲试。
  近期,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发电产业发展的通知》,提出陕西省要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为依托,通过集中布局,规模开发,就地消纳,实现“十二五”新能源装机由原规划的700万千瓦到1100万千瓦的跃升。同时,比亚迪股份、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等公司在近期纷纷在陕北建立光伏电站项目。
  陕西光伏产业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遭遇美国、欧盟的反倾销调查后,本身就严重过剩的企业外国市场急剧萎缩,启动中国的内需市场成为目前唯一出路。
  2012年12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光伏产业发展问题,提出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根据资源条件制定光伏电站分区域上网标杆电价,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等一系列政策。随后,财政部宣布中央财政拨付70亿元资金,支持启动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
  “上述政策就是希望能够引导光伏企业探索国内光伏发电市场。”陕西光伏产业有限公司上述人士认为,可以说目前光伏企业最大的希望就在于分布式发电。
  “对于分布式发电项目来说,要实现1000万千瓦的装机量的确很难,因为要确定一个目标很容易,关键是怎么将其变为现实。”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客座教授武建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认为,目前光伏发电企业最为关注补贴问题,但现在国家层面的补贴政策尚未明确,补贴多少、由谁补贴,这些都没有定下来,导致上述目标的实际意义有待考量。
  最新的消息显示,这些细节有望在2013年3月尘埃落定。IHS光伏行业高级分析师顾理旻表示,分布式发电补贴政策细则出台时间,预计在2013年3月份之后。细则基本形式已经确定:自发自用部分,有额外的度电补贴;上网电部分,按照国家脱硫燃煤补。

仍陷并网困局
  从2010年到2011年,全国并网风电装机的机组利用小时数从 2047小时下降到 1903小时,减少了144小时,降幅7%,同期火电则上升263小时。
  在从目标到现实的过程中,中国可再生能源一直受困与一个现实——发电难上网。
  “现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面临很多问题。”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李宇恒表示,并网政策落实不到位,极大地制约了风电、光伏的利用效率。并网困难则降低了风电站、光伏电站的盈利能力。而另一方面,风电、光伏发电成本极高,巨额投资短期内很难收回,成本高企使得可再生能源发电无法实现规模化。
  风电的“弃风”现象就是一个典型例子。2012年中国的弃风现象更为严重,弃风数量或高达200多亿千瓦时。
  为解决并网难题,2012年10月26日,国家电网[微博]公司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暂行)》,提出2012年11月1日起,国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将可享受全程免费的并网服务,并可以自发自用、余量上网。
  至此,光伏发电并网难的困扰看似得到解决。
  但常州市光伏行业协会秘书长、天合光能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邱第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光伏企业的并网依然缺少详细的落实政策。他给记者举了个例子,2012年“金太阳”目录公布162个光伏项目总量超1.7GW,但能够实现并网的或不足1GW。
  “有少数的电站还需要反反复复地申请,更多的光伏项目仍旧是‘晒着太阳,唱着歌’,并网依然遥不可期。”他认为,目前虽然国家电网出台了并网的相关支持政策,但可以说是“一纸空文”,分布式电站的审批流程没有实施细则,基本上没有实际操作性。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长王俊此前撰文表示,中国电网企业收入全部来自发电环节与终端销售环节之间“价差”,新能源“自发自用”一度电,则直接导致电网企业减少一度电的价差收入。因此,在电网企业应得收入总量及其保障机制尚未落实的情况下,不愿接受千家万户自建的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量也在情理之中。

电力配额制“难产”
  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对自身的配额分歧比较大,讨论稿中的很多细节问题,如指标分配、奖惩措施、地区间的交易制度都没有定下来。
  “要解决可再生能源的电力并网消纳,最有效的一个办法,就是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主要是以行政手段,要求发电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这能够促进各地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也有利于解决并网消纳难题。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本质上,是以《可再生能源法》为基础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体系。
  在2012年2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制订了研究了两年多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其中明确发电企业承担发展可再生能源义务、电网企业是保障性收购配额的义务主体、地方政府则承担消纳配额的义务。
  在具体的指标分配上,分配的指标在按照各省可再生资源分布情况,分配为15%、10%、6%、4%、3%、1%不等;同时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内蒙古电力公司、陕西地方电力公司则分别承担5%、3.2%、15%、10%的保障性收购指标。
  按照国家能源局的原先规划,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争取在2012年开始实施”,然而这一政策至今依旧难产。
  “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对自身的配额分歧比较大,而决策层也没有办法立马拍砖定调。”国家发改委能源所可再生能源中心主任任东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的讨论稿中的很多细节问题,如指标分配、奖惩措施、地区间的交易制度都没有定下来,而且也需要得到进一步的细化。
  一位南方电网新能源业务的负责人透露,光伏投资大,盈利期限长,风电几乎是各家企业首选,但是目前的可投资资源已经很有限,只能考虑分布式小型布局。但风电间歇性供电的特性造成高电压时,超过10%就跳闸,所以还要投资智能变电设备,所以大家对于分解目标的比例自然是力争到底。
   任东明透露,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今年能否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依然尚无定数。
  在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李宇恒看来,由于各地资源分布不均,各省份之间也需要进行配额交易,那么电量如何测算、价格如何确定、怎么得到核实,这些具体的问题实施难度很大。
  “更进一步说,即使出台配额制,也不能解决目前可再生能源面临的全部问题。”任东明表示,实际上配额制度只是一个过渡性举措,而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从电力体制、电价机制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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